世界贸易组织(WTO)裁定中国进口美国、欧盟和加拿大汽车部件的关税政策有违贸易原则,判决中国方面败诉,认为中方限制外国产汽车零件进口的政策类属贸易保护主义。
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(USTR)在提起诉讼时表示,中国对WTO的承诺是对进口汽车零部件征收比整车要低很多的关税,但事实上,如果以进口零部件制成的整车无法达到中国某些特有规定,中国对汽车零部件征收的是与整车相同的进口税率。
依照中国现有规定,在中国的汽车生产厂家必须确保60%的汽车零部件来自中国生产厂家,否则将须支付高税率。美国和欧盟表示,高额关税的政策不公平地限制外国进入中国价值190亿美元的汽车零部件市场,世界贸易组织的判决认为,中国必须依照WTO原则立即终止这项政策。
据悉,美国和欧盟2006年就提起此次诉讼,后来加拿大也加入进来,他们指责高额关税违反了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“保证向海外公司开放其国内市场”的承诺,并称该政策歧视境外生产的汽车零部件,WTO于当年10月启动对中国汽车零部件关税的正式调查。
这是中国遭受加入WTO世贸组织以来的第一次败诉,意味着美国、欧盟和加拿大在中国汽车部件贸易争端上取得了胜利。
世贸组织将在今年第二或第三季就此事宜作出最后报告,中国政府目前还有上诉的机会。